在华埠格兰街、东百老汇、坚尼路和勿街等均有多家卖海鲜的商户,警方提醒他们不要在店铺外卖海鲜。(摄影∶余晓/大纪元)
五分局吁临街商户 小心吃罚单

【大纪元11月5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余晓纽约报道)11月4日,在中华公所举办的月度市警五分局警民会议上,五分局金学洙 (音译)警司介绍,警方与纽约市环境管制局(简称ECB)合作 ,将对街面上不符合规定设摊的商家和商户采取开罚单行动,他特别提醒华埠临街商户要遵纪守法,不要被罚一大笔钱后抱怨。

华埠人行道窄,人流多,是一直存在的问题。如果再有小贩摊位在人行道上摆摊卖货,或道路两边的商家把货品摆在门口出售,人行道上更是拥挤不堪。

日前,中华公所及五分局收到投诉,指东百老汇一些商户将货品拿到店门口出售,占据了人行道,给行人带来不便。

金学洙说,根据纽约市的规定,摆在店门口的货品不得超过该店铺外4英尺,高不得超过7英尺。如果人行道很窄的话,相应尺寸还要减小。摆在店门口的货品中,海鲜或一些新鲜东西不可以摆在外面卖,干货、水果则没问题。另外,买方交款不可在占据4英尺的货摊周围进行,卖方需要让顾客走到店里交钱。

金学洙表示,商家们应该都知道具体的规则。警方也曾警告过他们。这次采取行动之前不会再有警告,而是直接开罚单。接到罚单的商家或商户,必须交罚款给环管局或到环管局出庭作证。他表示不清楚通常会罚多少金额,“肯定不是小数目,可能有1千元,5千元。”

环管局是一个类似于行政法庭的机构,负责审理案件涉及到违反健康、清洁和安全环境等方面的争端并作出判决。在听证会上,各方可以提出证据,以证明或反驳指控的违法行为。另外,如果被罚者逾期不交罚款的话,将加重惩罚。 (http://www.dajiyuan.com)

美东时间: 2009-11-05 01:21:41 AM  【万年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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